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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家乐里百万奔驰被盗 责任在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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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5 19:56: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1年5月21日,北京市消费者李先生向记者反映:2011年5月20日,他与香港的未婚妻来到位于北京市顺义区的顺义意大利农场度假,当晚9时左右,李先生与未婚妻将房门锁好,洗漱。洗漱大约十分钟后,出来发现随身携带的包,手机等所有随身物品全部不翼而飞,当发现此事后,李先生迅速用房间电话拨打110报警电话,但是该电话无法拨打外线电话,拨打前台服务电话,一直无人接听。随后李先生携未婚妻欲开门出去找服务员,但是由于酒店门有问题,李先生无法正常开门,开了10余次才将门打开,四处找服务员,都没有人,到前台,也没有服务员,同时李先生发现自己开的价值百余万元的奔驰轿车也被盗走,随后用前台电话拨打110报警。

pol.ice到达农场时,距离事件发生已近2个小时,此时农场的工作人员才出来,但是,此时情况,警方也已经错失最好的抓捕时机。

李先生认为,农场应该负主要责任:第一:偷窃者为何能够出入自由?第二:酒店电话为何不能拨打外线?甚至连报警等紧急电话都无法拨通?第三:酒店内的门等基础设施都无法保障,如何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第四:服务人员为何都没有人值班?前台这样需要24小时有人的岗位都形同虚设,出现紧急情况,消费者找谁?目前,警方已经立案,但是李先生的未婚妻由于受到惊吓,嗜睡不起,其心理产生严重影响。

当李先生向农场提出上述质疑,并要求农场承担相应责任时,农场杨经理对此态度不屑,表示警方已经立案,农场不负任何责任。

相关法律法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第十一条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第十八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即使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仍然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第二十三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据了解:北京清心居农庄有限公司(意大利农场) 1999年秋季始建于顺义区南法信镇十里堡村,占地面积210亩。农场以种植养殖为主,以生态旅游、农产品加工、餐饮、娱乐为辅,种植养殖全面采用有机肥,农产品加工采用手工作坊式的加工工艺,制作出纯天然的葡萄酒、果酒等。意大利农场宣称是北京首家全面体现意大利文化的度假农场,园林、建筑充分体现意大利特色。拥有农庄风格的酒店、主题餐厅、会议中心、高标准的户外足球场、沙滩排球场、综合娱乐场所、迷你动物园等设施。

如此一家特色度假场所,却存在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没有保障的严重问题,事后对消费者态度不屑,推卸自身责任!试问:如何宣传意大利文化?如何打造企业品牌?如何实现“成北京最大的意大利食品批发集散地”的目标?以诚为本,以信为梯,才能成就一个企业!真诚希望“北京清心居农庄有限公司(意大利农场)”能够吸取教训,完善企业管理,成为让游客放心、安心的度假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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