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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为此次活动的发起人,又是商业领队,二蛋妈你不能逃避你该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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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31 04:57: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还真是河蟹啊.....   老成的贴子质问的很道理,你们居然给锁贴?你们敢说出什么原因吗? 因为对方用马甲?
二蛋公社的粉丝们,你们不是鄙视老成用马甲吗? 好,我坦荡,我从不用马甲,我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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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转一段一驴友在二蛋妈的贴子里的回复,我觉得说得很好


   
这次的旅游行动是三方协议,做为活动组织者的二蛋妈当然有责任,不能因为责任人全力解决问题她的责任就可以忽略不计,这可是人命关天的事情。不管铜杖大哥与二蛋妈是怎么关系,即使他们同为活动组织都,但做为活动组织的活动发起人,二蛋妈不可避免的成为活动组织者中最大的责任人。

现在大家觉得出事的是二蛋公社的人,交钱参加活动的队员没出事,这个就应该是他们内部处理就好,可是为了以后大家能更安全的参加活动,这个责任承担及解决方法应该解释清楚。大家设想一下,如果出事的是个队员怎么办???

我不否认二蛋公社也是受害方,但同样划分责任时也有很多受害责任一体的情况。

做为参加活动的队员,要追究的是组织者+汽车公司。做为组织者,要追究的是自己+汽车公司。做为汽车公司要查的是司机+车况+事发原由。

整个事件中,二蛋妈反复提出会在随后给队员退钱,却没有提到怎么赔偿,1号车的人受到的惊吓(有可能还有受轻微伤的),全员三天假期的浪费(这是事实),怎么她就没有想到要赔偿大家那,只是想着收上来的钱没有用到的退给大家。给大家买火车票回来是好事,却因为火车票不够让2号车的队员继续座汽车回来,如果是我在经历过这次事故后是没有办法再做十几二十个小时的同公司汽车的,在心理上就接受不了。

注:我并不同意二蛋妈所说的“约深夜12点我和阿瑟在家属房间以同为受害方身份,进行了一次简单的沟通。‘因为对于铜杖大哥的家属这边,二蛋妈是要负事故责任的,她为什么安排铜杖大哥座在并不安全的车门副座上!!如果看过这个座位的人应该知道,如果发生车辆的正面事故,那个位置的受害率。以前也有别的队有人做的那个位置,做都是领队,真正发贴的领队,你的活动让一个非你的领队去做不安全的位子,这不是责任是什么。

说了这么多,是想让所有活动组织者重视安全,也对合理划分责任、伤亡者赔偿、队员赔偿等发这自己的想法。



发表于 2012-1-31 10:10:03 | 显示全部楼层
INFO,到底你们怕的是什么?商业?难道不是么?
zzy
发表于 2012-1-31 12:46: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能以受害方自居。
发表于 2012-1-31 17:59:03 | 显示全部楼层
的领队不是拿薪水的,他们很辛苦。。。。。真的。。。别都站着说话不腰疼。。。。。网是商业化的。。。但不是所有的领队都是商业化的。。。这要分清。。。。。参加的人是交了钱了。。。。但是。。。这钱应该绝大部分是你自己消费了。。。。不是给领队赚去了。。。做人要有良心,说话得过过脑子。。。的确可能有的领队是从中会拿一部分差价或其它的方式。。。。但是。。。人家辛苦时你管人家了吗???。。。别光看到贼吃肉,不看贼挨揍。。。。。没出事时。。。人家要组织。。。要联系车。。。要找路线。。。。要直协调。。。。这些时候,大多数人只享受了。。。。你管过吗??出了事了。。。。自有法律去约束。。。或是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其中辛苦和风险。。。。只有领队自己知道。。。。。出了事。。。把问题都算到领队头上。。。。这不公平!!!!太不理智!!
发表于 2012-1-31 20:35:23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内容均为老成质问2蛋公社原文:
转帖原因:所谓的河蟹,封贴禁止讨论,令如此深刻的帖子沉下去,的行为令人发指!!!

转帖:如下:
事先声明,我是来讨论问题的,不是找事儿的。
老ID登陆不了。
特注册个新ID来问您。
关注您好久了,对于此次事故,今天特意注册个ID来跟您讨论下问题。
今天听说您的公社五一出事儿了,我一点儿也不觉得惊讶,总觉得在情理之中,偶然之间存在着必然。
我问您几个问题,希望您来如实回答:
问题1:二蛋公社是个什么样的组织?您在这个组织中起到什么作用?您和其他领队是否为上下级关系?
问题2:你们这个组织的活动是否是商业的,盈利的?
问题3:二蛋公社是否有组织商业旅行活动的资质呢?
问题4:为什么库不齐活动的发起人是您?最后您却没有去?作为发起人,您是否要为活动中的事故承担责任呢?
综上,我简单评论几句:
其实每个问题的答案我都知道,大家心知肚明, 只是希望您来亲口回答。
以下是我本人说的话,希望您谨记在心:
二蛋公社作为一个没有任何经营旅行社业务资质的非法组织,从事着盈利的商业活动,本身就存在违法行为,活动队员可以像北京市旅游局投诉。而去世的领队,作为您的下线领队,组织成员,在履行其职务行为,严格意义上应该算工伤吧?这个您需要不需要来承担责任呢?
不要拿出租车公司承担责任来说事儿,如果一个人报了旅行社的活动,即使是租车公司的责任,旅行社和出租公司应成为共同被告。您也应该知道这点吧?别说您不是旅行社,对您比旅行社还黑,没本儿的买卖,干赚啊!
听说您还是是位大学教师,为人师者,为人母者,打着少不经事儿子的旗号来赚黑钱,令人汗颜!
另外告诫您和您的粉丝,别跟我说:彪悍的人生不需要解释。扯淡! 人都没了,您也该解释了,先别彪悍了啊!
希望网本着讨论使网站更加完善的态度处理此贴,如果您删了,我只能更加无语。

                                                                                                                                            一个曾经的的驴
                                                                                                                                              2010年5月4日凌晨
发表于 2012-2-1 07:00: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问质疑者的动机,只问质疑的方式和最终结果,在眼泪可以造假,下跪也算平常的时代难道要人偿命不成?是否要赔偿,如何赔偿是参与者之间的事,多少数额也挽回不了生命。我们该做的是规范今后的活动设计,最大程度的减少危害的发生,口碑和金钱在安全问题面前没有分量,讨论这个问题就如同乌纱帽和百姓的生命一样(参看灾害预报制度)
发表于 2012-2-1 09:37:03 | 显示全部楼层
她为什么安排铜杖大哥座在并不安全的车门副座上!!如果看过这个座位的人应该知道,如果发生车辆的正面事故,那个位置的受害率。(按您这意思,是二蛋妈成心想害人了。这脑子怎么想的,出去玩儿时,我经常坐在那个位子,我不是领队。)。。。。。。。。以前也有别的队有人做的那个位置,做都是领队,真正发贴的领队,你的活动让一个非你的领队去做不安全的位子,这不是责任是什么。(要按您这逻辑,应该安排队员都在家呆着,或是说,要死应该是领队该死,谁都不该死)。。。。。怎么想的,人家领队辛苦半天,还落你们这么个下场,也太操蛋点儿吧。。。。。。。想法能不能理智些,冷静些。。。。。
发表于 2012-2-1 17:26:03 | 显示全部楼层
坐在最危险的位置,是领队的一种奉献,我们不能否认。但是作为商业领队,基本的安全素质必须要有,这样可以救众人,救自己。那个最危险的位置,不是用来睡觉的,是用来眼睛铜铃般瞪着前方,嘴巴时时刻刻陪着司机说话保持清醒的!责任在谁?谁心里清楚。死者已矣,活着的人请懂事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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