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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看到一个贴子。。。
大意是说:如果你没有捡垃圾,就不要指责别人丢垃圾。。如果指责了,就最好自己去捡起来。。。
在此,只说一下自己的一些看法。
无论我是否去捡别人的垃圾,我都应该有谴责别人丢垃圾的权力。。
因为环境是大家的,你破坏了大家的环境,等于是侵犯了我的利益,我为什么就不能够批评你了??
我每次出去,都会跟队里的人说,不要丢下垃圾,如果发现有前人丢下的垃圾,如果包里有位置,也会捡一些。
但不会每次都捡,特别是遇到一些看起来很恶心的垃圾,更是绕墙而过。。
当然了,不管捡与不捡,只要看到有人丢垃圾,心里都会咒骂几句的。
如果按照某些人的意思。难道因为别人丢了垃圾,我不捡起来,我连心里咒骂几句的权力都没有?
如果我不捡起来垃圾,如果我心里咒骂了别人,我就得自责不已?
如果我不捡起来垃圾,我如果想咒骂别人,就一定得去捡起来,不然就会被人看不起?
这个道理,真是滑天下之大JI。。。
要避免权力的FB,就必须要有良性的监督体制。。
要想保护环境,也同样需要有监督体制。你丢垃圾,你污染了别人也要行走的道路,就应该被别人骂,没有什么理由。
现在倒好,如果别人丢了垃圾,我不捡起来,我就不能够批评他?无形当中,岂不是打压了批评的声音?到最后会是谁得利?
反而是那些丢垃圾的得利,以前丢个垃圾还会被人骂,现在丢垃圾没人骂了,岂不会更会丢的不亦乐乎??
真不知道,你是站在哪一边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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